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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洲扬子江公司获湖北省第十一届(2010~2011年度)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

发布时间:2012-10-17 阅读次数:127

全洲扬子江公司获湖北省第十一届(2010~2011年度)

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

办公室:孙新胜

    2012年9月11日,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十一届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评选认定表彰会上,湖北全洲扬子江公司被认定为湖北省第十一届(2010-2011年度)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。

    本届湖北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认定活动,是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经孝感市工商局审核推荐,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湖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审核公示,并通过湖北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系统评价,最后征求省直15个有关部门意见,认定湖北全洲扬子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000余家企业为湖北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。

   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,《劳动法》、《建筑法》等法律法规,努力成为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城镇社区的建设者,争创全国工商总局2010~2011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