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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洲扬子江公司获2010-2011年度国家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称号发布时间:2013-05-28全洲扬子江公司获2010-2011年度国家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称号 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,规范企业合同行为,引导企业诚信履约、守法经营。全洲扬子江公司在2012年9月获评湖北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后,经孝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,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,积极参评全国2010~2011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。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使用工商总局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进行初审、复查。2013年5月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官网上将审查意见以(工商市字[2013]64号)文件公示。湖北全洲扬子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全国3936家企业获评2010~2011年度全国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。 国家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,是企业诚信经营的“金字招牌”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评选,目的是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、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,规范企业合同行为;展示企业形象,扩大守信企业影响;建立社会公众监督平台,降低社会公众交易风险。 |